一、做好办公用房管理保障工作。继续推进第二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。继续做好办公用房维修维护。继续做好托育中心项目施工跟踪和监管。做好周转房审核保障工作。做好年度第二轮办公用房安全巡检。
二、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。持续开展浙江省公共机构“节能降碳一件事”管理平台与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平台应用工作。开展“零碳”公共机构和绿色食堂创建验收、市行政中心“能效领跑者”和国家级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”评价验收等工作。
三、做好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工作。继续做好市领导日常公务活动用车和老干部用车保障。继续做好公车编制周转池建设。办理公车处置、更新审批工作。开展公车管理业务培训。
四、其他工作。配合完成市委巡察相关工作。开展消防宣传月工作,协助组织119消防日活动。